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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40种重疾方案

 保监会40种重疾方案

  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7-10种重大疾病,将被列为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的核心疾病。昨天,保监会表示,经过近3个月准备,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场上各公司重疾险产品近40种,各公司对各种疾病的定义、诊疗方法不尽相同,因此在选择购买以及理赔时,消费者将面对很多困难。今年年初,由于对重疾险“保死不保活”的误解,而产生了国内首例针对保险合同的诉讼案,在本报及国内其他媒体的关注下,该案引起广泛关注。今年4月,在中国保监会指导下组建成立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

 保监会40种重疾方案

  在有关办公室牵头下,10家人身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的医学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参考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制定并使用重疾行业标准定义的经验,完成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确定了行业标准定义的疾病范围;

  (二)分组撰写标准定义内容,对每种疾病提出2-3个初选定义方案供挑选;

  (三)逐一讨论各项疾病定义,确定定义初稿;

  (四)对初稿内容进行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

 保监会40种重疾方案

  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下一步,将进一步广泛征询意见,尤其是征询行业外医学专家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最终,将制定完成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并由保险行业协会推荐行业共同使用。

  据了解,在重疾险行业标准出台后,新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望在年底上市,以后各公司重疾险的理赔标准也将趋于一致。专家分析,“核心疾病”概念的提出,明确了重疾险的“基本功能”,公司可以推出各种“附加功能”来招徕顾客,比如必保的常见多发重疾有8种,你可以另外再“送”5种经过标准化的其他疾病保障。

  针对某种观点,认为重疾险就是“死亡险”,赔付金是给予投保人的临终关怀,专家认为,“重疾险”既然叫这个名字,就要起相应的作用,否则就别叫这个名字,“名字”也是标准化的一部分。

 保监会40种重疾方案

  新闻背景

  从去年年底网络文章《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的流行,到今年2月深圳法院受理国内首例针对保险合同诉讼案,重大疾病保险备受舆论关注,并有“保死不保活”的说法产生。有专家指出产生这种误解的一个原因就是,现代科学日新月异,新的诊断及治疗方法日益增多,而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定义以及诊断标准可能过时,由此导致投保人担心自己患病后被拒赔。

  3月17日,保监会对当时发生的重疾险风波作出回应,表示将推出五项举措解决重大疾病保险存在的问题,其中一条就是推动重疾险标准化进程。重疾险标准化包括,明确国内重疾险必须承保哪些疾病,统一对这些疾病的定义等内容。此次保监会主持制定重疾标准定义,将推动重疾险在国内的发展,同时有助保护投保人利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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